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近日在银川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工作,总结了新时代宁夏自然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工作进展,对新时代新征程宁夏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工作进行部署。据悉,从省级层面统一安排部署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这在宁夏尚属首次。 宁夏回族自治区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自治区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在自治区主会场参会,各地级市分管领导、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同志在各市分会场参会。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银川市、固原市负责人围绕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进行交流发言。 近年来,宁夏生态环境系统紧紧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重大战略,持续开展生态状况和保护成效评估,深入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扎实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进一步增强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着力解决突出自然生态破坏问题,推动全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区生态系统格局总体稳定,自然生态环境趋稳向好,为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保障和促进作用,为深入推进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筑牢绿色之基。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宁夏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精神 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的若干措施》《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工作指南(试行)》,确定了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的工作措施,在纵向上明确了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的工作流程、主要步骤及其工作要求,在横向上明确了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及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以此来提高生态保护修复监管能力。 通过开展宁夏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动态监测和评估,不断夯实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基础。持续推进“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生态破坏问题查处力度。同时,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全面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附件: 1:宁夏召开全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 部署全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工作.doc